山大学工字[2018] 6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晋财教[2018]150 号 山西省教育厅同山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第二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根据《菠菜信誉平台集合网“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菠菜信誉平台集合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和《菠菜信誉平台集合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范围为2015、2016、2017级具有菠菜信誉平台集合网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范围为所有具有菠菜信誉平台集合网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注: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测评排名均须在前10%)
二、材料上报:学院(系)评审情况的书面报告(纸质版)。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各类奖助学金对应的学生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其中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均需另附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各类奖助学金对应的获奖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sxu_xgb@126.com。
三、时间安排:
1、国家奖学金2018年9月3日-9月20日学生申请、学院(系)评审、学院(系)公示、上报。9月21日各单位将评审结果及有关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处)。9月22日-9月30日学校汇总审核公示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2018年9月3日-9月28日学生申请、学院(系)评审、学院(系)公示、上报。9月29日各单位将评审结果及有关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处)。9月30日-10月10日学校汇总审核公示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要按照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和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掌握评审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申请和评审工作,按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